上海外国语大学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上外学字(2002)第 017 号

我校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中,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校党委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院(系)党政领导的关心和配合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截止7月底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已达到96.98%。现就我校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校2002年毕业生基本情况
2002年我校共有毕业生1048名(不包括9名结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762名和高职(三年制大专)毕业生286名,
1.762名本科毕业生中有党员146名,占毕业生数的19.2%;高职286名毕业生中有25名党员,占高职毕业生数的8.7%。
2.本科毕业生有21个专业,来源于17个省、市、区(包括内蒙古区和黑龙江省两个边源省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8个单列市。其中:①男生193名,占毕业生数的25.3%;女生569名,占毕业生数的74.7%;②上海毕业生423名,占毕业生数的55.5%,其中女生318名,占上海毕业生数的75.2%;外省市毕业生339名,占毕业生数的44.5%,其中女生251名,占外省市毕业生数的74%。
3.286名高职毕业生均为上海生源,主要为英语商务秘书、英语旅游和日语秘书、日语旅游等四个专业。其中女生249名,占毕业生数的87.1%。

二、毕业生就业情况及主要流向
1.我校2002年762名本科毕业生中录取研究生的有76名,占毕业生数的9.97%,主要是被上外、复旦、财大、华东政法等上海高校和北京的北大、北外大等高校录取;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有74名,占毕业生数的9.7%;已与用人单位签约鉴证的有595名,占毕业生数的78.1%,其中①上海就业数535名,占毕业生数的70.2%;②北京就业数21名,占毕业生数的2.8%;③外地就业数39名,占毕业生数的5.1%。762名毕业生中已有745名毕业生定位,占毕业生数的97.8%;还有17名待签(其中上海9名,外地8名),占毕业生数的2.2%。(附表)


附表:

2002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

 

毕业生数

取研

留学

就业情况

总计

占毕业生数

待签

备注

上海

北京

其它省市

合计

上海生源

423

29

50

329

3

  3

335

414

   97.9%

  9

 

外地生源

339

47

24

206

18

  36

260

331

   97.6%

  8

 

合计

762

76

74

535

21

  39

595

745

   97.8%

  17

 

占毕业生数

 

9.97%

9.7%

70.2%

2.8%

  5.1%

78.1%

97.8%

 

 2.2%

 

2.本科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流向

单位

人数

比例

国家机关(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             

35

5.9%

高校等教育系统

36

6.1%

中外银行等金融系统(含保险)

71

11.9%

新闻、广告等系统

50

8.4%

律师系统

14

2.49%

部队(含公安武警边防系统)

6

1%

四大会计师跨国公司录用情况

83

13.9%

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业

151

25.4%

三资企业

149

25%

合计

595

 

3.高职专科毕业生中(截止至7月20日),已被上外、复旦网络学院录取专升本22名,占毕业生数为7.7%;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有15名,占毕业生数的5.2%,被用人单位录用已签约鉴证的有126名,占毕业生数的44.1%,已有163名已定位,占毕业生数的57%。待定有123名,占毕业生数的43%,主要原因为:①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参加了7月份全市专升本统考,待等录取本科;②有一部分毕业生正在办理有关签约手续,但也不排除有极少数毕业生已在工作,无需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三、我校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及其主要特点
1.我校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我校在总结前五年就业工作经验、改革的基础上,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执行国办(2002)第19号文件精神,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使我校每个毕业生都得到了充分就业,使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
2.制定总体规划、抓好阶段落实:
(1) 规划安排早,做好指导服务工作。200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结束,学校就拟定了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并将就业工作计划分发各院(系)及各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学校召开了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研讨会,总结了从93年率先实行“招生收费政策”,自97年首批学生毕业,整整五年的就业改革,根据就业制度改革的发展,又提出了新一轮的工作思路,明确新时期的工作任务,确定新的总体计划,学校宏观指导,院(系)具体落实,开展就业指导、咨询,广泛收集就业信息、及时公布及开辟以学校为主体的就业市场,召开招聘会,提供服务指导。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全新的良好的服务环境。按计划分阶段有领导、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
(2)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即前期:9月向用人单位发函,收集大量用人信息(包括来人来函等用人需求信息),整理、输入电脑;10月给毕业生安排就业指导课,开展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11月下旬对全校毕业生进行全面动员,以此拉开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序幕;开展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及系列招聘宣讲,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第二阶段即第一学期后期至第二学期前期:主要是开展来人接待、信函整理及招聘、咨询、签约鉴证活动。第三阶段即第二学期后期:主要是在抓毕业生就业率的情况下,对毕业生进行后期教育及有关毕业生后期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召开毕业生党员座谈会,各院(系)党总支及党支部开展党员座谈活动、召开进京就业及进京读研毕业生座谈会和优秀毕业生座谈会,通过后期对毕业的各项教育及离校活动,各院(系)组织告别联欢会,举行隆重的“毕业典礼”,邀请用人单位领导及毕业生家长代表参加,使毕业生真正认识到:今日我以上外为荣、明日上外以我为荣;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递毕业生档案以及做好毕业生工作的总结和处理好毕业生的遗留工作等等。
3.领导重视,适时调整。整个毕业生就业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和关心下,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19号文件下达后,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工作及时作了调整,采取有力的措施,使我校2002年毕业生充分就业得到了有力保证,使我校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今年毕就工作在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关心支持下,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以及在学生处与各院(系)、各部门竭尽全力努力工作下,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有段时期,新闻媒体较片面地宣传国办19号文件精神,只讲可在校挂两年的报道,造成毕业生就业思想混乱,致使不少毕业生不能果断抓住机会就业,能签约的不签协议,还想等等。甚至要求在学校挂两年。给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带来麻烦。我校今年需求毕业生的信息量还是较足的,并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但如何全面贯彻落实 “国办19号”文件,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这是需不断探索的新问题。尤其是通过一年工作的总结,应该好好研究,有关部门应制定一个确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2.为贯彻执行国办发(2002)19号文件,对有些规定要明确,如应明确规定考研、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以及不能毕业的学生等不应该保留,而是对参加就业的外地毕业生而言,要求保留者必须在办理离校手续前提出保留申请,并与学校签订保留协议,否则学校一律不给予保留。学校将对未保留的毕业生所有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对上海毕业生无须保留,档案关系转上海人才交流中心即可。
3.对毕业生在毕业时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其所有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对已落实上海就业单位且被用人单位因未毕业而退回学校的,学校只能退回其家庭所在地,不再办理上海就业以及保留等有关手续等。
4.随着改革的深入,内地高校将越来越多地接受港、澳、台地区的学生前来学习,对他们毕业后回本地区是否就业,学校无法了解,其就业率怎么计算,应有个说法。
对于以上问题,恳望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在总结调查的基础上能明确规定,以便各高校在工作中可以统一掌握。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处
二OO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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