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科研人才引进的原则:
人才引进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关于科研人才引进的程序:
1.由推荐人介绍被引进科研人才情况或由院委会对递交材料进行初步确认。
2.由两个学科点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副高职及以上的人员)筛选后提交院委会讨论,投票表决。
3.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对初选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察。
(1)学术报告(1个小时)。
(2)与本专业科研人员座谈。
(3)与研究生座谈,答疑(1小时)。
(4)与院负责行政人事副院长面谈。
(5)与院长面谈。
4.院委会,投票表决。
5.向校人事处提出引进人才报告。
6.人才引进后的试用期应按人事处的相关规定。
上海外国语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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