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为什么目前党内不正之风比较严重,而且难以消除呢? 这同有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不率先垂范,反而带头搞不正之风,或者随波逐流有很大关系。党风不正,腐败不除,对于党的团结、统一、纪律、声誉和战斗力,都是一个严重的致命伤。因为它从根本上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要消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首先要在党内真正造成一种浩然正气。党的干部和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战争时期我们党提出过一个口号,叫做“冲锋在前,退却在后”,曾经鼓舞了许多共产党员英勇奋斗;建国以后的五、六十年代,我们党也提出过一个口号,叫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也曾经鼓舞了许多共产党员艰苦创业。这两个口号当年都是很深入党心民心的。小平同志至今仍经常讲到这两个口号,来教育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能不能也提出一个响亮的口号,来鼓舞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去为人民的利益,为建设和改革建 功立业。我们并不主张当苦行僧,但也决不可以把个人的待遇和享受看得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那样还有什么共产党人的气味?
摘自《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精神,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搞得更快更好》(1992年6月9日),《十三大 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084--2085页
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以身作则,首先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古人说:“政者正也”,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不以私害公。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 行的,你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台上讲反腐败,台下搞不正之风,群众怎么会信任你呢?这样的人,实际上已 经丧失了领导资格。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本地区、本单位的好风气树起来,也才可能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廉洁自律的规定,按照规定对照检查自己。该纠正的要赶快纠正,有问题的要向组织说清楚,以争取主动。对违反规定拒不作纠正的,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中央纪委这次全会也提出了廉洁自律的规定,要认真贯彻执行。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必须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切实负起领导者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也要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自觉解决好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决不能搞“官官相护”,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有些地方和单位查处大案要案进展缓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里有的领导干部态度暖昧,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设置障碍,阻挠查处。这种情况是很不正常的,一经发现,务必严肃处理。
摘自《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部和党员队伍素质>>(1995年1月23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97--1198页
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也是党和人民对他们的起码要求。现在,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腐败分子是极少数。近两年中央作出廉洁自律的一系列明确规定后,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自觉遵守,吃喝风有所收敛,超标准用车基本得到控制。但也有的不听、不办。有的地方扶贫任务很重,农民温饱问题没有解决,一些企业职工发工资 都困难,还花费大量资金购买高级进口小轿车,供领导干部使用。有的地方党政机关造很高级的办公楼、高级住宅。有的领导干部超标准装修住房。这些同志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连自己都管不住、管不好,怎么去管别人、要求别人廉洁自律呢?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无论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好的榜样。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 定,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到。如果做不到,就没有资格当领导干部。主要领导成员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好领导班子,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干部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
摘自《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1996年1月26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687 1688页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群众中树立什么形象,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我们有些同志总是抱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方面的问题,但却没有仔细想想,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我们领导干部、与我们自己的示范作用发挥得如何有什么关系。“己不正,焉能正人”?一个领导干部如果腐败变质,就可能影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风气,就可能使更大范围的群众对我们党有意见。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我们应当警钟长鸣。高中级干部手中握有权力,接触面宽,求你办事的人多,遇到的各种诱惑和考验也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住自己。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摘自《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7年土2月22日),1998年4月2日《人民日报》
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带头树立好的家风。家庭观念,人皆有之,共产党人也不例外。问题是,作为共产党人,我们首先要树立以人民利益为重的观念,切不可把党和人民给予的地位和权力,当作为自己和家庭成员谋取私利的手段。领导干部既要管住自己,又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还要管住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这也是我们党历来对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要求。总的说来,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好的。但是,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包括有的高级干部,违背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谋求不正当的升迁, 或者为他们经商谋利大开方便之门。有的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的行为听之任之,不加管教, 别人从爱护出发加以提醒,反而迁怒于人,一旦问题暴露,还多方掩饰庇护。这种现象影响很不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关键是领导干部自己的精神境界要高尚一些,自觉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还叫什么共产党人?一千多年前,唐代诗人罗隐在一首诗中写道:“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就是说为官的 要献身于国事,不要为子孙去谋家财。历史上一些有识之士,尚且能够比较正确地对待和处理“国计”与“家财”的关系,我们生活在20世纪末,又是共产党人,是党的领导干部,更应处处以国事、人民之事为重,绝不能去干那种为了“家财”而以权谋私的事。去年年初,邓小平同志离开了我们。他生前就嘱咐要把骨灰撒入大海,随大海而永存。邓小平同志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们的干部要认真学习他的崇高思想境界。 我建议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一要经常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出严格的要求,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二要防微杜渐,发现他们问题的苗头,就应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三要不徇私情,对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向组织报告,绝不袒护。 注重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现在的社会环境与过去大不相同了。有些孩子长大了,确实很难 管。但作为父母,再难也得管,不能不管。子女出了问题,犯了法,是他们自己的事,一人犯罪一人当。做父母的不能庇护,不能为他们开脱。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界线。
摘自《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98年1月22日),《中办通报》1998年第10期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首先要把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班子”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对建设好领导班子负责。同时,要尽职尽责地抓好主管地区、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果一个领导班子的成员中接二连三地出问题,“一把手”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也不能说是尽职尽责的。上级对于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 纪违法问题,不查不纠,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大家都要坚持讲党性原则,坚决反对“好人主义”,抵制“关系网”、“说情风”。现在,利用同乡、同学和老部下、老上级之类的关系求情办事的不少。无论是地方还是军队都要注意这个问题。各级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政策和纪律不允许的事绝不能办。否则,就会助长腐败现象 和歪风邪气。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从自身做起,从自己分管的地方和部门做起,把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实行起来,切实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去。
摘自《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98年1月22日),《中办通报》199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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