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教授:
您申报的上海市重点学科阿拉伯语言文学学科的XXXX项目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立项。
现附上《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项目责任书》,请按要求填写,并于3月31日前寄给学术委员会,委员会将对此作最后审核,并及时书面通知您。
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 项目立项的起止时间为2001年10月至2003年10月,也可提前结项。
二、 项目完成后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方可视为正式结项。《项目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您和学术委员会各保留一份。
三、 经费额申请的最高限额为:撰写(专著)每10万字1万元;翻译每10万字5千元;论文按每10万字1万元换算。
四、 经费预算和使用范围(即《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表七):文具耗材如复印纸、打印墨粉盒、软盘等;中外文图书资料;互联网查询费(电信费);出席国内有关学术研讨会的差旅费、举办小型专题研讨会的会务费等。以上经费的使用必须以正式发票作为凭证。
五、 核准的经费额中请预留10%作为项目结项时专家评审的费用。
上海市重点学科
阿拉伯语言文学学科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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